(招标编号:HNZB2**4-09-3-243)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吉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通榆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华能吉林分公司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生效条件为: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如备案不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为并网型光伏项目,交流侧容量 100.8MW,直流侧组件安装容量122.5**36MWp(最终以设计为准),分为28个单元,编号 1#至28#。其中1至 26#单元,每个单元有12个 300kW 组串逆变器,每个逆变器接入 23串组件串,每个组件串有26块 610Wp N 型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安装约1**964块。为了实验对比,27至28#单元采用异质结组件,每个单元有12个300kW 组串逆变器,每个逆变器接入20串组件串,每个组件串有26块645Wp N 型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共计安装 约1**28 块。根据光伏场区总体布置及容量,通过 4 回 35kV 集电线路送至 220kV 升压站。
本项目光伏系统包括光伏组件、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变等。28个阵列选用固定可调倾角式支架,300kW组串式逆变器。固定可调支架,朝向正南,一年两调,倾角26、50°可调,选定支架南北方向中心距18.2m。
规模:交侧容量100.8MW,直流侧组件安装容量 122.5**36MWp。
建设地点:吉林省通榆县境内。
工期:本项目计划于2**4年12月30日并网发电。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吉林协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自带负荷配置光伏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不限于:物资供货、物资保管及转运、施工材料采购、工程施工、手续办理、临时占地、专项验收、沟通协调、专利申请、接入远程集控中心、配合并网验收、配合调试全过程、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工作。并网验收、光伏场区及升压站调试、手续办理等第三方咨询由发包人另行委托。本标段不含外送线路建设。详见附件7施工合同的范围与内容、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物资采购包括(不限于):光伏组件、支架、变压器、逆变器、电缆及附件(电缆附件采用熔接式,电缆附件质保期10年)、光缆及附件;升压站内扩建部分设备及材料;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设备材料。包括上述所有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运输、保险、接车、卸车(包含卸车后的二次倒运)、临时堆料场(或转运场地)建设及仓储保管等全部工作。
注:上述部分设备材料甲方可以协助乙方按照华能集团框架采购结果执行。为确保设备供货进度,由发包方、承包方和设备供应方签订三方合同执行。费用以暂估价形式列入投标报价,据实结算。
发包方有权依据华能集团集中采购或框架采购结果先行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并垫付部分款项,待本标段合同签订后,通过三方协议转移设备采购合同主体的权利及义务,承包方须无条件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
(1)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业绩(不含在建工程业绩,不含联合体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近3年(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2项电力(光伏或风电或输电线路或变电站)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果能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4年9月24日9:00时起至2**4年9月30日17:00时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ps***://ec.ch***ng***.***c***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4年10月16日9时00分
5.2递交方式:******************(ht***ps***://ec.ch***ng***.***c***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上传文件递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4年10月16日9时00分
6.2开标地点:****************(ht***ps***://ec.ch***ng***.***c***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ht***ps***://ec.ch***ng***.***c***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8**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400-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