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T-2**4-018
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
预算金额:3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为原子吸收光谱仪一台。广泛用于通过原子吸收法实现对元素含量的定量分析测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将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4年10月25日 至 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公园路197号5楼)
方式:如参加报名投标,请至张家港力天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如是委托人办理,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附有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以上所有资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4年11月14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张家港海关(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9号)10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