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北邢台市任泽区供电公司天口供电所扩建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国网河北邢台市任泽区供电公司天口供电所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核字{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邢台市任泽区天口供电所院内2.建设规模:占地5.84亩,总建筑面积949.74平方米。新建一栋地上二层建筑。其中,一层营业用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49.27平万米;二层布置综合管理用房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449.27平方米;室外消防水池108立方米,建筑面积为51.20平方米。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2.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对有关证件及其他证明文件的要求均须以彩色扫描件的方式提供,不再提供原件。但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提供的证书、文件的扫描件真实性负责。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4-10-28 00:00:00至2**4-11-01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4-11-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e***p.sg***cc***.***c***m.cn/ec***p2***.0)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邢台市任泽区供电分公司,联系人及方式:孟进0**9-7**575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方式:丁蕾0**9-2**3068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7**2793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国网河北邢台市任泽区供电公司天口供电所扩建项目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