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货运代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0**4-ZB2**48),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 |
7**1900.00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2 |
北京中创远航物流有限公司 |
6**9941.00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3 |
************ |
1**44**0.00 |
满足招标要求 |
满足招标要求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满足招标要求 |
2 |
************ |
满足招标要求 |
3 |
************ |
满足招标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联系方式: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异议,李经理,邮箱:5**66**43@qq.com
异议提出方式: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co***.***c***m.cn);
投标人登录系统后,点击【项目管理】菜单下的【异议投诉】菜单,进入异议投诉页面,点击【添加异议投诉】按钮,进入异议投诉编辑页面,按要求逐项进行填写。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co***.***c***m.cn)*************(ht***tp***://***w***w.ce***ce***.***c***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 ,电话:024-2**53**1 ,邮箱:bin***uan@chinalco.com.cn 。
上级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电话: 010-8**06**9,tao_chen@china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