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F2**004
预算金额: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4年11月05日 至 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莲港商务中心二层A1)
方式:1.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4年11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莲港商务中心二层A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莲港大道45号大楼4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SCF2**004)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 采购项目简要
1.项目编号:SCF2**004。
2.项目名称:莲港大道45号大楼4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项目内容: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单位,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服务,详见《采购人需求》。
采购标的 |
数量 |
单位 |
服务期限 |
4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服务 |
1 |
项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年。 |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8.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若分公司投标,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资格声明函》)。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注:报名时以及在编制响应文件中不用提供此项查询结果,根据评审时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须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4年11月05日至2**4年11月1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莲港商务中心二层A1)。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要邮寄,须另交纳6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提交资料齐全的,款到即发(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是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