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JC-2**4CG-NY017
项目名称:纳雍县2**4年董地乡新华村石关组屋顶光伏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41**9-0**100-0
预算金额(元):9**6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纳雍县2**4年董地乡新华村石关组屋顶光伏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9**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纳雍县2**4年董地乡新华村石关组屋顶光伏项目(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审查项,扫描件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4年12月05日至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ps***://jy***xt***.gg***zy***.bi***ie***.***g***v.cn/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4年12月17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ps***://jy***xt***.gg***zy***.bi***ie***.***g***v.cn/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4年12月17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