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CG-2**31**1、ZB0**1-2**310-ZCHW1**1
项目名称:******(武汉)气态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及有机碳氮元素分析仪和碳酸盐岩碳氧同位素自动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7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武汉)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拟采购气态稳定同位素比质谱仪及有机碳氮元素分析仪和碳酸盐岩碳氧同位素自动测试系统1套,********(武汉)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气态稳定同位素质谱中心的建设。所采购仪器设备主要用于碳酸盐和磷酸盐矿物以及岩石样品的碳、氮、氧、硫等同位素的质谱分析和方法开发,辅助教学和科研任务。未来围绕本设备进行进一步拓展相关方法和应用。采购清单如下,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序号 |
货物 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科研活动相关采购 |
单位 |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要求 |
1 |
同位素比质谱仪及有机碳氮元素分析仪和碳酸盐岩碳氧同位素自动测试系统 |
是 |
是 |
套 |
1 |
同位素质谱仪主要用于C、N、O、S等元素同位素丰度比值高精度测定。配置双路进样装置和连续流进样装置。质量数范围优于1-90dalton;质量分辨率(m/Δm)≥110(10 % 峰谷);绝对灵敏度:≤1**0M/I(连续流);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80天内。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交付/建设地点:用户所在地实验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若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且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中国大陆地区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3年10月30日 至 2**3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ps***://***w***w.ya***ai***.***c***m/)
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点击 “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2)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后,请于2**3年10月30日-2**3年11月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入口,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3)操作指南:ht***ps***://***w***w.ya***ai***.***c***m/#/help/help-details?code=0&id=9**55**63**49**609&type=hel***ticle;(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010-2**62**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8;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注:本项目无需办理CA,注册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务必保持畅通,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若因接受短信不及时,导致投标受影响,其后果自行承担。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3年11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106会议室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拒收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
1.1*******(ht***tp***://***w***w.cc***gp***.***g***v.cn/)
1.2******(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网(ht***tp***://cg***gl***.***c***g.***e***u.cn/)
1.3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hb***zb***.***c***m/)
1.4**************(ht***ps***://***w***w.ya***ai***.***c***m/)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