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娄底市军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娄底市军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工业废渣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3年12月5日至2**3年12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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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娄底市军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工业废渣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娄底市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东来村现有厂区内部 |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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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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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娄底市军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万吨/年工业废渣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现有工程年加工处理8万吨工业废渣,本次技改工程增加建设烘干机、振动筛、对辊机等设备,对现有工程加工处理后的6万吨/年工业废渣进一步进行烘干筛分,生产成符合涟钢要求的产品,另外2万吨/年按现有工程工艺维持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次技改工程在现有封闭厂房内进行,未新增废水量,现有工程废水按现有措施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 本技改项目位于现有封闭厂房内,原料卸车、堆存、半成品贮存、成品贮存、皮带输送等均位于封闭厂房内,粉尘在车间内沉降;破碎、磁选、振动、对辊等设备均布置在封闭厂房内,各设备进出口等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与成型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一起采用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参照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排放限值要求;未被收集的粉尘经车间沉降后少量以无组织形式外排,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7-1**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生产设备作业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选用低噪声设备、利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叠加现状值后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48-2**8)中2类区标准,能实现厂界达标。评价范围内居民敏感点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6-2**8)中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主要为人工选杂物选出的非金属杂物、磁选机选出的含金属杂物、除尘器收集粉尘、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炉渣、生活垃圾和废润滑油。非金属杂物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含金属杂物经球磨工序生产加工后销售给涟钢用作原料;收集的除尘灰与沉淀泥沙一起外售水泥厂;炉渣收集后可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