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锌锗电子销售平台对2**4年驰宏锌锗品牌锌锭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品 级 |
产地 |
数量(吨/月) |
交货期 |
质量标准 |
99.995/99.99 |
永昌 |
2**0 |
2**4年1月1日至2**4年12月25日 |
执行GB/T470—2**8标准 |
99.995 |
呼伦贝尔 |
7**0 |
2**4年1月1日至2**4年12月25日 |
执行GB/T470—2**8标准 |
99.995 |
曲靖/会泽 |
5**0 |
2**4年1月1日至2**4年12月25日 |
执行GB/T470—2**8标准 |
二、价格模式
以“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1月份计价期为2**4年1月1日至1月25日)上海有色网(SMM)对应品级锌锭的月度网均价”为基准,客户投标意向交货地和交货地“升贴水”(+升水,-贴水)对月度采购量进行竞标(年度中标量等于“月度竞标量*12”, 投标升贴水为年度固定升贴水),中标客户的月度结算价为对应计价期“上海有色网(ht***ps***://***w***w.***s***m.cn)对应品级的锌锭月度网均价+升贴水”。
三、报价条件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符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准入条件及完成电子销售平台注册工作,并缴纳20万元的信誉保证金(注:已注册并已缴纳20万元信誉保证金的客户可直接参与报价)。
(一)客户准入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公司成立注册时间必须满一年;
4.新增客户注册资本需在100万元及以上;
5.未被列入中铝集团、中国铜业、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企业及其关联法人、主要人员、股东、受益人、实际控制人、高管、监事等有关联的公司;
6.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8.能接受我公司的销售方式和服务要求;
9.自愿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标准缴纳信誉保证金,并遵守信誉保证金相关管理规定。
(二)客户注册(注:已注册客户直接参与报价,未注册客户先注册):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ps***://ch***xz***.ch***co***.***c***m.cn)→阳光购销—电子销售平台→用户注册 →按页面要求注册。
平台地址:ht***tp***://xs.ch***xz***.***c***m。
电子销售平台注册联系人:李娜 021-3**88**9,18321137919。
(三)客户履约保证金管理
为确保竞价后的履约,中标客户缴纳的 20 万元信誉保证金在合同生效期间不予清退。
四、报价
(一)报价操作: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ps***://ch***xz***.ch***co***.***c***m.cn)→阳光购销—电子销售平台→用户登录 (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平台地址:ht***tp***://xs.ch***xz***.***c***m。
(二)业务联系人:巫春林、倪浩田、茅佳灵, 电话 :021-3**88**9/021-3**88**1/021-3**8129。
(三)报价截止时间为:2**3年12月11日15:00整,过时无效。
五、评标
评标由我公司负责组织,根据《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产品竞价管理办法》确定中标单位,并及时通知中标方,洽谈合同及具体供货事宜。
六、客户须知
(一)投标规则:
1.投标的数量单位为吨,锌锭非到厂自提客户的投标量需为 55 的整数倍(集装箱发运 55 吨/车);
2.非到厂自提客户最小投标量为 330 吨/月;
3.投标的升贴水报价为 5 元/吨的整数倍。
(二)评标原则:
将投标价格扣减运杂费还原出厂价,按出厂价高低进行排序依次询标,直至分配完毕。竞标价格越高者优先满足竞标采购量需求,单个客户的最大中标分配量原则上不超过计划竞标总量的 30%;投标价格相同情况下,以最终议标价格高低进行排序;驰宏实业有权对中标结果进行议价调整,不承诺中标量等于投标量。
(三)交货约定:
驰宏实业不确保每日交货,只根据中标量按周均衡交货,周实际交货量≥周平均交货量的 90%则视为履约。同时,中标客户也需要保证周实际提货量≥周平均交货量的90%。否则,未守约一方按双方合同约定进行补偿(在结算价中体现)。
(四)付款方式:
先付款后交货,实行浮动货款管理。中标客户需按付款当日“(上海有色网对应品级的锌锭网均价+升贴水)×1.02”为临时货价计算货款支付供方;若交货后由于价格上涨导致临时货款不足,中标客户须按供方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补齐浮动货款方可继续发货,若价格下跌导致临时货款余额超过货值的 2%,超出部分中标客户可作为后续发货的货款,尾款月末结清。
(五)竞价惩罚:
1.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罚信誉保证金的 50%,并书面通知该客户5个工作日内补齐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该客户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
2.若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中铝集团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1)参与报价中存在价格严重欺诈、刻意抬高 / 降低报价等非正常竞争行为,以不正当手段达成不正当竞争,从而排挤竞争对手,损害驰宏利益的;
(2)伙同其他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牵涉驰宏出现经济纠纷或影响驰宏社会形象的。
3.若客户违信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上述1和2条款扣罚信誉保证金后仍无法弥补实际损失的,仍须追溯事实确定责任按相应法规追缴经济损失,若触犯法律的,将诉诸司法途径追究其刑事责任。
4.对违反《廉政合同》相关条款的客户,一经核实, 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10 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 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5.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条款的,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一定额度信誉保证金,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6.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 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六)未尽事宜在双方合作后在合同中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