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1**00吨钠离子电池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秉璋路(长冲路)与城西大道交口西北角
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庐江高新区装备制造产业园租赁厂房,建筑面积8**0m2,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建设硬碳负极材料和聚阴离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产5**0吨硬碳负极材料和年产5**0吨聚阴离子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混料、筛分、包装等产生的粉尘;正极材料喷雾干燥粉尘;负极气流干燥粉尘;正极材料高温烧结废气;负极材料中温包覆废气和高温烧结废气。
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实验室废液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袋、除磁杂质、废匣钵、废滤膜树脂、废分子筛及过滤器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生产车间内生产设备、车间送排风机等设备的噪声是主要噪声源。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原则。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通过园区雨水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纯水制备废水经园区污水总排口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西污水处理厂。
②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投料、混料、筛分、包装等粉尘(G1)
含尘废气经密闭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正极喷雾干燥粉尘(G2)
正极材料喷雾干燥产生的粉尘经设备密闭收集后由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正极高温烧结尾气(G3)
正极材料高温烧结过程中高温阶段会产生二氧化碳、水蒸气、非甲烷总烃废气G3。通过焚烧炉TO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4)负极气流干燥粉尘(G4)
负极原料工业级淀粉中含水,需要进行干燥预处理,产生干燥粉尘G4。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
5)负极中温包覆尾气(G5)
去水后生成的半成品和经过粉碎的高温沥青按配比投料,通过密闭管道输送至中温包覆釜中进行预碳化及包覆处理,在包覆过程中物料中的挥发分、灰分等物质会在高温条件下形成废气排放,此类废气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碳、水蒸气、非甲烷总烃、苯并[a]芘、沥青烟和烟尘G5。经焚烧炉+水冷旋风除尘+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5排放。
6)负极高温烧结尾气(G6)
负极材料高温烧结过程中高温阶段会产生二氧化碳、水蒸气、非甲烷总烃废气G6。通过焚烧炉TO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6排放。
本项目投料、混料、筛分、包装、粉碎、干燥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烧结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沥青烟、苯并[a]芘等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7-1**6)中标准限值;负极气流干燥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和焚烧炉(TO)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和NOx排放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9]56号)排放限值。
③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④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采用高效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消音等措施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合肥天钠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吨钠离子电池材料项目位于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秉璋路(长冲路)与城西大道交口西北角。所在区域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因素,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和用地符合规划要求,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政策、保证各污染治理设备正常运转、满足评价中提出的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可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总体上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影响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