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修改草案)
为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质量和立法实施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受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组织开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订草案)》(简称《条例》)立法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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