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三超新材发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监管函。《警示函》主要内容是:一是未及时披露重要合同进展。二是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不规范。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邹余耀、董事会秘书吉国胜未能做到勤勉尽责,请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以从事金刚石、立方氮化硼工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14亿人民币,法人代表为邹余耀
对于投资者提问的是否会并购重组?三超新材表示,会考虑,公司会结合自身情况审慎考虑,如有并购重组事项发生,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