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日前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通知指出:2023年度全国钨精矿(三氧化钨含量65%,下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111000吨。上述指标含《自然资源部关于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及2023年第一批指标有关事项的通知》下达的第一批指标。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不再区分主采指标和综合利用指标。对采矿许可证登记开采主矿种为其他矿种、共伴生钨矿的矿山,查明钨资源量为大中型的,继续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在分配上予以倾斜。对共伴生钨资源量为小型的,不再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由矿山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备钨精矿产量。2024年12月底前,除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已设采矿权深部及上部协议出让外,暂停出让登记钨矿矿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