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0kt/a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供配电系统建设--110kV变电站PC总承包招标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资格及递补中标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200kt/a磷酸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供配电系统建设--110kV变电站PC总承包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CZJ-JCGS-2**5-005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并于2**5年1月22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了公示。
一、违规情况说明
1.第一中标候选人违规事实
①经复核,甘肃鸿烨电力高科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炳龙一级注册建造师证签发日期为2**5年1月23日,晚于招标公告6.1条规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5年1月22日9时00分。
②项目负责人王炳龙一级注册建造师证,2**4年12月25日在甘肃恒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注销。本项目招标公告第3.8条明确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因此社保不满足三个月的要求。
③通过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查询,甘肃鸿烨电力高科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炳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B证,未在甘肃鸿烨电力高科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而在原注册单位甘肃恒宇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不满足招标公告3.3规定:投标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负责整个项目的采购和施工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管理。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本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以上,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第二中标候选人违规事实
第二中标候选人甘肃建投建设有限公司仅在2**5年1月份一个月内就被强制执行就高达15起,单位法人被限高,且投标报价远低于正常成本价,无法保证本项目工程质量,存在涉嫌低价中标行为。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
1. 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2. 取消第二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3. 递补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
招标人:*************
2**5年2月8日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兰州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
2.1.2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在工业园区,新建110kV变电站1座(110kV金麟变电站)。
建设内容:
变电站主变远景3×50MVA,本期建设1×50MVA主变,采用110/10kV有载调压变压器,主变分接头110±8×1.25%/10.5kV,接线组别为YNd11,阻抗电压为17%。
110kV远景出线3回,本期2回;10kV远景出线30回,本期10回。
110kV电气主接线远景采用单母线接线+线变组接线,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110kV 进线本期1 回, 出线2 回;10kV远景采用单母线三分段接线,本期采用单母线接线。
远景装设终期3×2×6MVar电容器组,本期装设2×6MVar电容器组。
变电站远景装设3组消弧线圈,本期装设消弧线圈1×500kVA。
其他配套辅助设施。保安变,所用变、消防及视频监控;110kV站土建及周边配套辅助。
2.1.3项目概算:3**0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97日历天
施工开工日期:2**5年2月15日
工程竣工日期:2**5年8月31日